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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网校分享:民主法律常识

2012/4/12 8:38:00来源:新东方sat培训价格

公务员考试常识民法热点:民事主体,四川网校为您详细解释公民与法人的区别及各自的不同权益和义务

一、公民(自然人)

  公民,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。

  自然人,是基于自然状态出生的人,自然人既包括我国公民,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。
    1、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,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。

 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、终于死亡。

  2、四川网校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,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独立地行使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,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。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取决于其年龄和精神状况。

  A: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:≥18且精神正常 。

    B: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:≥10 或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。

  可进行与他的年龄、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;

 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,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。

  C:无民事行为能力人<10 或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。

  监护:是指由一定的自然人或组织(监护人,完全行为能力)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(被监护人)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管、保护等法律制度,是自然人行为能力制度的必要补充。
 表见代理: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,但由于本人的行为,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,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、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。 
  代理: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,以被代理人(本人)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,由此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直接归属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。
   二、四川网校详解:法人

  法人,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、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。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,这是它与公民的根本区别。但并不是所有社会组织都是法人。

  作为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①依法成立; 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;③有自己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场所;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

 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它的民事行为能力在时间上一致:始于法人成立,终于法人消灭。

  并且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它的民事权利能力在范围上一致。
  二者是一个不同的概念希望大家能区别他们的关系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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